责任编辑:王茜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年10月26日 10:34 字体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作为学院涉外工作的职能机构,主要负责学院国际合作和交流、外事工作的计划、实施、指导、协调和归口管理,外籍人员管理等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对重大涉外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领导及上级外事领导部门请示汇报。
2. 做好各类国际学术会议、论坛等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、管理与报批。
3.负责与上级外事部门及国(境)外有关机构、部门的联系工作,负责与国(境)外学校的校际交流活动。
4.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的审核,做好学院因公出访团组的报批、办理出入境手续等前期准备。加强学院各类因公出国(境)活动的过程管理,做好出国(境)前后的公示等工作。
5.负责对学院因公出国(境)人员以及涉外人员开展外事纪律及保密教育,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。
6.负责学院各类国际合作项目、港澳台合作项目的筹划组织,负责教师和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、培训等对外交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。
7.负责学院和以院领导名义对外交往的信息沟通、翻译等工作。
8.负责发布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有关信息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。
9.负责外专外教管理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外专外教聘请计划,审核拟聘人选,签订聘请合同,并协同做好外专外教和外籍人员的服务及安全等工作。
10.负责来访外宾的邀请,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接待服务等工作。
11.负责招收来华留学生、港澳台学生,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华留学生、港澳台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12.协同有关部门,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工作。
13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